湖北警尋190萬枚泰達幣失主 價值逾1400萬 半年未領將上繳國庫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湖北省鹹寧市嘉魚縣公安局近日發布一則「無主財物處理公告」,尋求一批總數達190萬枚、價值超過1300萬元人民幣(約港幣1430萬)的泰達幣(USDT)的原主認領。這批虛擬貨幣是警方偵辦敲詐勒索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時,從犯罪嫌疑人曾某住處查獲。公告指,權利人需在六個月內攜合法證明辦理認領,逾期無人認領或無法提供合法依據,財物將依法上繳國庫。
湖北警方公告顯示,該批泰達幣是在偵辦兩起案件時查獲,目前原主身份不明。USDT作為與美元掛鉤的穩定幣,價格通常在1USDT兌1美元上下波動。以當前主流場外市場USDT兌人民幣約7.06至7.08元的參考價計算,190萬枚USDT總價值約1340萬元人民幣,實際數額會因交易平台價格差異而浮動。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教授徐文鳴指出,公安機關發布「無主財物處理公告」是一項典型的刑事涉案財物處置行為,目的在於釐清權屬,確保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扣押財物,而非任意占有或放任價值流失。尤其在虛擬貨幣領域,由於其匿名性強、權利憑證多為數字形式,權利人往往難以在偵查初期明確,因此司法機關通過公告召集潛在權利主張,具有必要性與正當性。
此外,在中國人民銀行於2025年11月28日召開的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上,首次定調穩定幣為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隨後在12月5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七家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涉虛擬貨幣等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明確虛擬貨幣在中國的非法地位,並劃定機構業務紅線,要求公眾警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
徐文鳴分析湖北警方公告釋放三大信號。第一,虛擬貨幣在司法實踐中雖常被認定為具有財產價值的虛擬資產,但不具法償性,亦非貨幣,任何以虛擬貨幣為名的交易、投機和金融業務在中國均被嚴格禁止,因此參與非法交易活動產生的虧損屬於自擔風險,法律不會兜底。
第二,虛擬貨幣並非天然「隱匿安全」,反而在刑事案件中呈現新的可溯源性。司法機關近年不斷強化鏈上分析、錢包監控等技術手段,本案中190萬枚USDT被成功查獲,說明用虛擬貨幣實施敲詐、詐騙、洗錢並不能規避法律追責。第三,這反映執法機關在嚴格監管與依法保障權利之間的制度平衡:一方面堅持對虛擬貨幣非法金融活動「零容忍」,另一方面在涉案財物處置中依法公告、保障可能的被害人主張權利,並承諾在無人認領時上繳國庫,確保處置程序透明可監督。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亦指出,原主要拿回這筆虛擬貨幣,需提供三類核心證明,包括USDT購買交易記錄、資金來源說明,以及因他人犯罪被迫轉賬的憑證,以此證明自身「合法權利人」身份。當前涉財犯罪中,USDT等穩定幣常被用於掩飾犯罪所得,增加了司法追查難度。而本案的查處與公告,恰恰印證了虛擬貨幣「可溯源、可追責」的現實,即試圖用虛擬貨幣隱藏違法收益,終將面臨技術與法律的雙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