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要求餐廳:若收服務費、茶位費,需提前明確告知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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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文件,要求餐廳「若收取服務費、茶位費等附加費用,需在消費者點餐前明確告知並公示收費標準。」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就《廣東省商品零售行業「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徵求意見稿)》、《廣東省餐飲行業「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徵求意見稿)》、《廣東省住宿業「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三份文件中,《廣東省餐飲行業「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徵求意見稿)》受到廣泛關注。
在明碼標價方面,文件提到,經營者不僅應標明菜品名稱和價格,還需標示主要食材。如一道「火山下雪」不能再只寫個菜名了事,要注明主要食材為「番茄」。
文件還提到,因食材規格、產地、等級等特徵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經營者應當針對不同的價格分別標示,以示區別。進口食材需注明產地。
點菜前先上平台看看是否有套餐,這是當下常見的消費方式。不過,有消費者吐槽,曾遇到團購套餐比單點價格更高的「套路」。而針對套餐價格,文件規定,套餐優惠需列明包含的菜品及單價(套餐價格應等於或低於相應各菜品價格之和),套餐價還要明確包含的菜品及分量。
此外,對於長期以來存在爭議的附加費用,文件明確要求,若收取服務費、茶位費等附加費用,需在消費者點餐前明確告知並公示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