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6學生參觀內蒙古礦企溺斃 調查報告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
7月23日,東北大學6名學生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參觀學習期間,因格柵板脫落墮入浮選槽溺斃。當局周六(12月26日)公布調查報告,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
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發布報告稱,按照實習計劃,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55名師生進入中金內蒙古礦業選礦廠三系列浮選車間現場學習。當日10時24分,人員站立的1#浮選機浮選槽上方格柵踏板脫落,1名老師和6名學生共7人墜入浮選槽內。直接原因是事故區域安裝的格柵踏板小於設計尺寸,加裝的支撐槽鋼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鋼結構焊接要求,焊縫長期處於潮濕環境中銹蝕嚴重,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在作業平台,人群荷載超過槽鋼與主梁連接處的焊縫承載力,致使槽鋼和格柵踏板突然脫落,人員墜入浮選槽被礦漿淹溺窒息而亡,排除了中毒、灼燒和機械傷害等因素。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單位現場安全管理粗放混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治理流於形式、選礦廠建設期間管理不規範;實習帶隊教師風險意識不強、實習安全預案缺乏針對性;事故相關單位存在違規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工程、督導檢查和監管不力、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相關監管部門存在未有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統籌安全和發展不夠、監督管理失察、發揮非煤礦山行業主管部門作用不力等問題。
報告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其中,對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內蒙古礦業4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此外,對中金內蒙古礦業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責令中金集團、東北大學、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局、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分別向其上級部門作出書面檢查。
報告強調,監管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嚴格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推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企業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持續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建設項目要提高建設運營標準。與此同時,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高校要深化實習安全管理、完善應急預案等措施切實保障實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