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速孕」車身貼被批低俗獵奇 法院:商家構成侵權賠償20萬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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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順豐公司訴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銷售「順豐速孕」車身貼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判令店小二公司賠償順豐公司20萬元(人民幣,下同)。

「順豐速孕」車身貼被判侵權。(南方都市報)

據介紹,順豐公司發現店小二公司銷售「順豐速孕」的車貼商品設計高度復刻「順豐速運」商標,僅將核心漢字「運」替換為「孕」,順豐公司遂將店小二公司訴至法院。

而此前該車貼就曾引發熱議,不少網民認為該車身貼低俗獵奇:「冒犯以後拿玩爛梗當藉口。」「把低俗當幽默。」「這種黃色玩笑真的挺低級的。」

「順豐速孕」車身貼被判侵權。(中國經濟網)

被告:「速孕」是幽默表達

店小二公司主張稱,該商品銷量低,總銷售額不足2000元,且已下架。又指「速孕」字樣是網絡流行語的幽默表達,不應定性為侵權。

法院指出,被訴侵權標識與順豐商標的構成要素高度相似,且二者均用於車輛貼附場景,易使公眾產生關聯聯想。 更關鍵的是,該車貼通過諧音玩梗的方式,將公眾對順豐商標的認知從快遞服務領域帶偏至無關聯的惡搞調侃範疇,減弱其顯著性。

「順豐速孕」車身貼被判侵權。(中國經濟網)

法院: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判決書載明,這不僅是對女性生育體驗的漠視,還在公共視覺空間製造了低俗的氛圍,讓公眾產生不適感。這種行為並非創意表達,而是商家利用獵奇心理進行低級營銷,違背了公序良俗和對女性的基本尊重,貶損了順豐公司長期積累的品牌形象和市場聲譽,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法院綜合考慮順豐商標馳名程度、被告的侵權故意、維權支出合理開支等因素,對順豐公司提出的20萬元賠償款予以全額支持。

網民評論:

「太好了!就得讓這種人付出代價才會收斂自己的行為。」
「一點版權意識都沒有。」
「這種車貼在路上見到兩三次了,真是太噁心了,該罰」
「告得好,這些低俗的商家就要給他們點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