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領導班子陸續換屆 中共中央:保持整治不正之風高壓態勢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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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省市縣鄉領導班子今年起將陸續換屆,中共中央和國家監察機關要求,必須高度重視干擾破壞換屆的隱患,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

新華社2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換屆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指出,中共十八大以來,雖然黨員幹部的紀律規矩意識不斷增強,選人用人狀況和風氣得到根本扭轉,但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選人用人中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還禁而未絕。

有些問題存在反彈回潮風險,有些問題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干擾破壞換屆的隱患尚未完全消除,對此必須高度重視。

《通知》明確十條換屆紀律規定,包括嚴禁結黨營私、搞小圈子,嚴禁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違規干預、說情打招呼,嚴禁個人說了算,嚴禁「帶病提名」、「帶病提拔」,嚴禁違規用人,嚴禁弄虛作假、跑風漏氣,嚴禁干擾換屆。

《通知》強調,要嚴格監督查處,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用好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成果,注重加強提前分析研判,全面深入進行風險排查。《通知》要求各級組織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等,對換屆風氣開展巡迴督查。

在換屆選舉中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方面,《通知》要求舉報平台和信訪、網絡等管道優先辦理反映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舉報。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對違反換屆紀律、破壞換屆風氣的行為露頭就打,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嚴肅通報問責。

不過對於誣告陷害、惡意舉報等行為,也應堅決打擊。對受到不實舉報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確有必要澄清的,應當採取適當方式進行澄清。

《通知》強調,要加強中共領導,壓緊壓實換屆風氣監督工作責任。要把換屆風氣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因履職不力導致該地區換屆風氣不正、紀律鬆弛渙散,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組織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通知》也明確,對換屆選舉中的違規違紀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發現了不報告、不處置的,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中共黨組織責任。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