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殺害震驚全國 河北立法要求學校「不得瞞報嚴重欺凌行為」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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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邯鄲市的13歲初中生王子耀失聯一天後,他的遺體今年3月11日在當地一處蔬菜大棚內被發現。涉嫌殺害王子耀的是他的三名同班同學,均不滿14歲。該案件曾引起中國舉國關注。同年12月30日,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3名同學分別處以無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不予刑罰。
該案件引發中國社會對於校園欺凌的討論。據《人民日報》報道,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星期四(3月26日)表決通過了《河北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國家機關、家庭、學校、社會的預防教育責任,規定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條例提到,對嚴重的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不得瞞報、謊報。
河北13歲初中生遭霸凌殺害 3同學被刑拘1人住所離埋屍點僅百米
條例要求培育、引導和規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專業能力建設和未成年人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培養、使用及志願服務隊伍建設。
條例以預防教育為抓手,明確國家機關、家庭、學校、社會的預防教育責任,規定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還要求建立監測預防、發現報告、評估轉介、關愛幫扶、處置干預的聯動反應機制,發揮12355青少年服務熱線功能,推動完善與相關熱線的合作和轉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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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治學生欺凌,這項條例也落實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關於欺凌防控教育處置職責,建立完善學生欺凌發現、認定和處置的工作流程;學校應當根據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不得瞞報、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