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年初鋼板材廠爆炸致10死84傷 官方認定為重大事故追責62人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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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前報道,今年1月18日,內蒙古包頭市包鋼稀土鋼板材廠發生爆炸,事故最終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傷。8月2日,內蒙古官方通報對這次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為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對62名相關人員追責問責。

圖為2026年1月18日,內蒙古包頭市的包鋼稀土鋼板材廠發生爆炸後,現場升起滾滾濃煙。(SOCIAL MEDIA/via REUTERS)

8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了內蒙古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指,1月18日15時01分許,包頭市昆都侖區內蒙古包鋼板材廠發生爆炸。經調查認定,爆炸的直接原因是1號球罐在運行時長期受到介質腐蝕、局部應力與交變載荷的耦合作用,球罐內壁發生不可逆的「堿應力腐蝕開裂+腐蝕疲勞」複合損傷,損傷持續累積直至穿透壁厚,在下環焊縫北側出現飽和水泄漏。

其後未採取有效現場處置措施,約1.5小時後壓力超過了含缺陷容器的極限承載能力,泄漏處附近焊縫沿環向發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迅速解體,引發罐內大量飽和水瞬間閃蒸、爆炸。

1月18日,內蒙古包頭市包鋼稀土鋼板材廠發生爆炸。(央視新聞)
內蒙古包頭一廠區發生爆炸。現場升起蘑菇雲。(影片截圖)
內蒙古包頭一廠區發生爆炸。消防及救援人員到場。(影片截圖)

事故發生後,現場救援累計投入1300餘人、應急和救護車輛70餘輛,全力開展現場搜救工作。

報告指出了事故發生單位包鋼板材廠、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事故相關單位北京京誠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華信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包頭分院,以及監管部門、地方黨委政府存在的主要問題。

報告介紹,因涉嫌犯罪,包頭市昆都侖區檢察院已批准逮捕板材廠7名人員。同時,建議對事故相關6名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對包鋼集團及其所屬企業、事故相關單位,包頭市和昆都侖區兩級黨委、政府、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廳、國資委有關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

報告稱,對包鋼鋼聯、京誠科林、鞍山華信、包頭特檢院等4家單位給予行政處罰;昆都侖區黨委、政府分別向包頭市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包頭市黨委、政府和包鋼集團分別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