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女拍片稱政府破壞耕地被訴尋釁滋事 羈押608日後獲賠43.7萬

撰文:盧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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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惠州女子羅姚環因一條記錄政府施工衝突的45秒短影片,深陷長達兩年多的刑事追訴漩渦。今年5月,惠陽區人民檢察院最終以「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羅姚環有發佈虛假影片的行為」為由撤回起訴。期間,羅姚環被羈押在看守所608天。

隨後,法院決定賠償羅姚環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43.7萬餘元(人民幣,下同),並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021年廣東惠州女子羅姚環因一條記錄政府施工衝突的45秒短影片,深陷長達兩年多的刑事追訴漩渦。(封面新聞)

45秒影片引發刑事追訴

據《封面新聞》,2021年5月,羅姚環所在的惠陽區淡水街道辦以「改造農村人居環境」為由,在她家耕種了三十多年的土地上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推土機將農作物填埋。

2022年9月3日凌晨,一條45秒的短影片出現在網絡平台上,畫面中有施工機械作業及人員推搡。

11天後,曾畢業於法學專業、時年37歲的羅姚環被警方帶走,隨即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逮捕。

2021年5月,羅姚環所在的惠陽區淡水街道辦以「改造農村人居環境」為由,在她家耕種了三十多年的土地上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推土機將農作物填埋。(封面新聞)

兩年歷經四審判陷「死循環」

針對檢方指控,羅姚環始終辯稱影片並非其製作發佈,發佈帳號亦非其註冊。2023年10月,惠陽區法院一審判處羅姚環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她不服上訴,2024年3月,惠州市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重審後惠陽區法院再次作出相同的有罪判決,羅姚環再次上訴。2025年7月,惠州市中院第二次裁定發回重審。兩次一審有罪、兩次二審發回,案件陷入司法「死循環」,期間,羅姚環在看守所度過了608個日夜。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法院。(網絡圖片)

第二次重審期間,惠陽區檢察院於2026年3月申請撤回起訴,5月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羅姚環有發佈虛假影片的行為」。

檢方承認,影片平台後台的登錄設備和IP軌迹數據未能完整調取,使得「誰在何時按下發佈鍵」成為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的謎題。

國家賠償43.7萬元 兒子因母親被帶走患上嚴重抑鬱

2026年7月14日,惠陽區法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賠償羅姚環共計43.7萬餘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約30.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約13.6萬元。法院同時決定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法院在賠償決定書中寫道,羅姚環被羈押608天,符合「造成嚴重後果」的法定情形;其兒子因母親被帶走後患上嚴重抑鬱等心理疾病,亦在精神損害撫慰金酌定時予以考量。

在惠州西湖羅姚環和辯護律師,從左到右:許衛國、楊旋律師、羅姚環、呂方芝律師。(微信公眾號@衛國說說)

律師:錯案糾偏與權利修復的法治進步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認為,本案撤回起訴並作出存疑不起訴,避免了錯誤有罪判決落地,是審判階段「事中糾錯」的重要閉環。但兩次發回重審、兩次有罪判決、當事人長期羈押,也暴露出證據審查滯後的短板。

法院將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創傷納入精神損害綜合考量,標誌着司法從「只算羈押天數」向評估家庭連鎖損害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