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偷走退休副省長243萬名酒手錶判10年半 家屬指控副省長涉貪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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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一名任職家政管家的「85後」男子李某,利用在雇主家中工作及持有鑰匙便利,於兩年多時間內以「螞蟻搬家」方式,先後至少15次偷走僱主及僱主父親家中的茅台、五糧液等名酒、茶葉及手錶等物品銷贓,非法獲利高達24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被告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被害人之一為山東省前退休副省長。被告家屬透露,已就僱主家中大量名酒來源疑涉貪腐向有關部門作出舉報,並將為李某繼續申訴。

判決及案件資料顯示,被告李某為山東威海人,出身普通農村家庭,早年曾任職廚師。2021年初,李某應聘到何某、陳某夫婦家中擔任管家,月薪約5,000元,負責司機、廚師、保姆等工作,並照顧陳某的父親陳某明起居生活,亦獲安排入職陳某名下的投資管理公司。

2021年間,僱主陳某請客吃飯後將剩餘的兩瓶茅台讓李某帶回,李某隨後私下轉賣,陳某並未察覺。此後李某膽子漸大,自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利用擁有何某、陳某及陳某明住處鑰匙及車輛門禁卡的便利,多次偷走茅台、五糧液、國窖酒、紅酒、阿膠膏、茶葉及一隻卡地亞(Cartier)手錶等物品轉售。

五糧液、茅台和國窖酒。(新浪新聞)

2023年8月,陳某在李某此前居住房間的衣櫃角落發現一瓶茅台酒,經調取屋苑監視器影片後,赫然發現李某在當月曾先後8次拿走家中的酒水,同時陳某父親家中的名酒亦告失竊。

2023年10月16日晚,李某駕車前往陳某明位於濟南的家中再次作案時,被警方當場抓獲,並在其汽車後備箱內搜出茅台、五糧液及紅酒等。經物價鑑定,單是當時車上搜出的2瓶茅台及4瓶五糧液,價值已達14,670元。經查實,李某累計非法獲利高達243萬5226元,所得贓款幾乎被其揮霍一空。

辯稱獲授權保管非盜竊 法院未予採納

案件於2025年8月在青島市黃島區法院一審開庭。李某在庭上辯稱,僱主授予其保管酒水的權限,其行為應屬「侵占罪」而非「盜竊罪」,並主張自己有自首及立功情節,希望能獲判緩刑。

但僱主及證人證言均指出,僅曾讓李某幫忙從家中拿取物品,從未授權其代為保管酒水。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係秘密竊取財物,且被抓獲到案不構成自首,當庭亦未認罪認罰,故盜竊罪名成立。

青島市黃島區法院於2025年9月一審判處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扣押及凍結的款項依法發還被害人,並責令李某繼續退賠剩餘損失約139萬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訴,青島中院於2026年8月下旬作出二審裁定,認為李某舉報他人的線索尚未查證屬實,不構成立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被害人之一為山東省前退休副省長。被告家屬透露,已就僱主家中大量名酒來源疑涉貪腐向有關部門作出舉報。(資料圖片)

據李某親屬透露,本案被害人之一陳某明為退休官員,住院病案顯示其工作單位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李某曾向家人表示,陳某明及陳某家中藏有大量酒水,不少是當地官員和商人所贈,懷疑涉及腐敗行為。李某到案後已就相關情況進行檢舉揭發,法院亦已將相關線索轉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李某親屬表示,後續將會繼續為李某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