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某」涉危害國安被捕 律師:或是首要分子恐面臨終身監禁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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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日),「馬某」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杭州市國家安全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消息,一度引起外界揣測馬某是否為馬雲。惟事後《央視》將「馬某」改為馬某某,並披露涉案者的身份信息。
內地律師指,根據目前公開披露的消息,馬某某很有可能屬於首要分子,且情節比較惡劣,恐面臨終身監禁。

《央視》報道,今年4月25日,杭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勾結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馬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調查。

官方披露的身份信息顯示,馬某某生於1985年,浙江溫州人,現任某科技有限公司研發部經理。長期以來,他在網上接受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洗腦」,將境外活躍敵對分子視為「人生導師」,在其滲透影響下逐漸形成頑固的反政府思想,成為境外敵對勢力「以華製華」的工具。

馬某某不僅充當境外敵對勢力境內代理人、煽動分裂國家,還成立非法組織,制定「政治綱領」,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更是將青年學生群體作為主要蠱惑煽動目標,鼓動學生參與抹黑祖國和民族的活動。

2022年3月以來,馬某某利用互聯網專業特長,匿名創建網絡群組,肆意歪曲捏造事實,極力傳播各類謠言信息,發表所謂「獨立宣言」,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充當境外敵對勢力在我境內的代理人。

馬某某屢屢揚言,其終極目標是顛覆國家政權,為此逐步升級「內奸」行徑,着手製定反宣綱領,甚至籌備成立「大陸臨時國會」,委託有關人員制定所謂「法律制度」,宣稱要「借助境外的力量推翻中國政府」。

《極目新聞》報道,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依據《刑法》等103條和105條的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均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刑法》第106條規定,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的人員,要從重處罰。根據目前公開披露的消息,馬某某很有可能屬於首要分子,而且情節還比較惡劣,恐怕將面臨無期徒刑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