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人大常委原主任陳家東涉受賄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廈門人大常委原主任陳家東涉受賄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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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今日(8日)報道,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對陳家東作出逮捕決定。

官方簡歷顯示,今年63歲的陳家東長期在福建工作,早期在林業系統工作,曾任福建省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16年12月起,陳家東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次年1月,陳家東在廈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家東於今年1月卸任,2月25日落馬被查,8月3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早前通報,陳家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人民至上原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不認真履行「一把手」管黨治黨職責,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通報指,陳家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搞權色交易、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國聯通原副總經理曹興信被公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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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興信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濱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曹興信利用擔任中組部幹部四局副巡視員、副局長,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巡視員,公務員三局巡視員、副局長,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曹興信生於1966年10月,2023年出任中國聯通副總經理。2024年9月,官方通報其任上被查。

今年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曹興信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組織原則缺失,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興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曹興信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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