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要求大型科企為平台轉載澳媒新聞付費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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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計劃推出新規,對大型科技公司徵收新稅,但可以通過與澳洲新聞媒體簽訂付費協議來抵消。
綜合路透社和澳洲廣播公司(ABC)報道,澳洲助理財政部長兼金融服務部長瓊斯(Stephen Jones)在星期四(12月12日)的記者會上,宣布這一消息。
這項新稅計劃旨在鼓勵科技平台與新聞機構達成資助協議,即使Facebook、Google和Tik Tok(抖音海外版)等大型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並不託管澳洲新聞媒體,也將被迫為後者提供資金。瓊斯說,如果平台和新聞機構之間自願達成任何商業協議,則可以抵消這項稅費。
Facebook母公司Meta的發言人說,這項提案沒有考慮到Meta平台運作的現實情況,尤其沒有考慮到,大多數人並非為了新聞內容才訪問這些平台,「新聞出版商自願選擇在我們的平台上發布內容,是因為他們從中獲得了價值」。
Google發言人則說,澳洲政府的決定可能會影響Google與澳洲新聞出版機構的商業交易。
澳洲正在加強對科技巨擘的監管,政府上個月剛剛通過了首個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媒的立法。此外,堪培拉還計劃對未能杜絕詐騙的公司處以罰款。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