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禁M&M印小楷「m」 朱古力商標戰背後的恩怨30年

撰文:甄梓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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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上訴法院周三(8日)作出判決,禁止旗下朱古力食品M&M 的包裝上使用小楷「m」字商標。M&M母公司、總部設於美國的瑪氏公司(Mars)若不提上訴,在瑞典出售的食品由7月起只能使用大楷「M」作商標,否則不得出售。今次涉事兩家公司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曾簽訂「劃地盤」協議,「河水不犯井水」防止境內競爭;協議失效後,瑪氏進入北歐巿場,惹起另一方不滿,結果今次商標戰便成為雙方的角力場。

M&M(左)和Marabou(右)商標被指太相似。(網上圖片)

M&M與另一個花生朱古力品牌「Marabou」在瑞典對簿公堂。創立於1916年的Marabou是瑞典著名的傳統糖果製造商,也是當地最受歡迎的朱古力品牌之一,後來於1993年由美國卡夫食品公司(Kraft Foods)收歸旗下,現隸屬於美國食品公司億滋國際(Mondelez International)。

兩公司曾制訂「劃地盤」協議 

事實上,Marabou與瑪氏過去近30年可謂「由愛變恨」。早在1989年,雙方曾簽訂協議,瑪氏承諾不會在瑞典、挪威、芬蘭等北歐國家出售M&M。1998年,該條款過期無效,雙方並沒有再商討延長相關條款;直至2009年,瑪氏首次在瑞典出售M&M。2011年億滋國際控告瑪氏公司侵犯其商標,法律糾紛持續多年。瑞典上訴法院周三(8日)作出判決,禁止瑪氏在旗下朱古力產品的包裝及朱古力豆上,印上小楷「m」字,否則將要在境內停售。

判決更明言,瑪氏若使用大階「M」銷售產品,便不會構成侵犯商標罪。瑪氏發聲明反駁:「我們認為兩款朱古力不會讓消費者混淆。對於法庭的判決,敝公司正商議跟進行動。」

由朱古力產品引起的商標糾紛並非首次,今年1月雀巢公司(Nestle)打算將旗下出品的KitKat朱古力設計註冊成為商標,對手吉百利(Cadbury)提出反對,英國高等法院最終裁定雀巢公司敗訴。

瑞典法院裁定,M&M不得在境內發售的朱古力豆上印上小楷「m」字商標(圖)。(網上圖片)

(BBC/The Lo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