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緬甸軍鎮壓羅興亞人判囚7年 兩記者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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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路透社記者瓦倫(Wa Lone)和覺梭吳(Kyaw Soe Oo)因被控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2018年9月3日被判入獄7年。兩人不滿裁決,並向緬甸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惟最高法院法官梭乃(Soe Naing)周二(23日)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梭乃在首都內比都最高法院表示,兩名記者判監7年,維持原判,上訴駁回,但沒就判決作進一步解釋。

路透社首席律師戈夫(Gail Gove)發聲明表示,瓦倫和覺梭吳沒有犯下任何罪行,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犯罪,警方設局禁止兩名記者報道真相,他們才是受害者。

兩名記者的妻子從仰光前往法院聽審,聞訊後靜靜地拭眼淚。瓦倫妻子Panei Mon表示,「我們的丈夫是好人。我們想他們儘早被釋放」。

瓦倫和覺梭吳2017年12月在調查10名羅興亞人遭殺害事件,後來遭當局設局而被捕,迄今遭監禁超過16個月。

緬甸仰光地方法院2018年9月根據政府機密法裁決兩名記者有罪,判處7年監禁。兩人不服上訴,仰光高等法院1月駁回,指二人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自證清白。兩人的代表律師2月1日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路透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