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不上訴 首次承認痲瘋隔離政策錯誤向家屬賠償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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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周二(9日)表示,將不會就痲瘋病案件判決上訴,意味日本政府首次承認隔離痲瘋病人是國策失誤,同時將向受影響家屬作出賠償。

6月28日熊本地方法院判處原告團勝訴,中央政府需向541名原告賠償共約3.76億日元(約2600萬港元)賠償。(節目截圖)

熊本地方法院6月28日裁決,認為日本政府因當年推行《癩病預防法》,標籤痲瘋病患者及其家人,使他們遭受社會歧視至今。判處中央政府需向541名原告賠償共約3.76億日元(約2600萬港元)賠償。

安倍晉三在周二表示,政府不會就案件上訴,意味日本政府承認國家政策失誤,同時將向受影響家屬作出賠償。

無患病同被隔離 遭社會標籤歧視

日本在1960年推行《癩病預防法》,強制隔離痲瘋病患者及其家人,使其未有患病的家人遭到社會標籤,造成入學、就業、婚姻等基本生活出現困難。即使痲瘋病早已不是流行病,相關法例亦已在1996年廢除,但政府未有積極協助消除歧視,以至痲瘋病患者及其家屬生活毫無改善。

2001年痲瘋病患團體就歧視向法院提出控訴獲勝,政府需作賠償。但當年賠償僅限痲瘋病患者本人,同被隔離及歧視的家屬不在賠償之列。至2016年,逾500名痲瘋病患者家屬決定再度入稟法院,要求政府賠償。

現年94歲,痲瘋病家屬原告團長林力對政府決定表示滿意。林力在13歲時因父親患上痲瘋病而被一同送往隔離所,飽受歧視的林力一度要對外否認父親的存在:「政府應趁這機會,向國民說明當年國家的隔離政策,是如何讓病患者及其家屬造成折磨與傷害。」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