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促請中國釋放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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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對外行動署(External Action)7月30日對中國維權人士黃琦判刑發表聲明。歐盟促請中國遵守國際法律義務,尊重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即時釋放黃琦以及其他被扣或遭定罪的維權人士。

聲明提到,2018年4月,聯合國的任意拘留工作小組發現中方扣押黃琦屬任意拘留,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歐盟指,中方未有尊重中國《刑事訴訟法》和及國際法律義務列明被告所享有的權利,被告未獲公平審訊,亦未能正式答辯和接觸自己選擇的律師。家人和所委派的律師亦未能出席審訊。

歐盟促請中國立即釋放黃琦,以及其他維權人士,包括王全璋、秦永敏、高智晟等人。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等罪的案件,29日由四川綿陽中院閉出宣判。法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以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合併判處刑期共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