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總檢察長提交對內塔尼亞胡起訴書

撰文: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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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Avichai Mandelblit)12月2日正式提交對涉嫌貪腐的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的起訴書。

曼德爾卜利特在12月2日公布的起訴書中表示,以受賄、欺詐和背信3項指控起訴內塔尼亞胡。內塔尼亞胡有30天時間向以色列議會委員會尋求豁免,期限將於2020年1月1日到期。

起訴書又指出,內塔尼亞胡一案的審理將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Jerusalem District Court)進行,審理日期已經確定但尚未對外公布。

雖然內塔尼亞胡可向議會委員會申請動用議員的豁免權以阻止起訴,但由於自2019年4月舉行議會選舉以來,內塔尼亞胡一直未能籌組政府,所以該委員會未有組建,亦無法討論內塔尼亞胡能否使用豁免權。

曼德爾卜利特11月21日宣布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內塔尼亞胡曾否認違法,並表示他是「政變未遂」的受害者。

假如內塔尼亞胡受賄罪名成立,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而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