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通過決議譴責緬甸在羅興亞人問題上侵犯人權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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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12月27日通過無法律約束力的決議,譴責緬甸在對待羅興亞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問題時侵犯人權,包括濫捕、虐待、強姦及殺人。

在大會上,這項決議在134票贊成、9票反對、28票缺席之下通過,決議並呼籲緬甸政府採取緊急措施,停止以仇恨行為對待在若開邦等地區的穆斯林。

緬甸:國際社會雙重標準

緬甸駐聯合國大使郝杜松(Hau Do Suan)則反駁,決議是反映國際社會就人權問題持雙重標準的另一經典例子,未有承認緬甸在處理羅興亞人問題時作出的努力,只是對緬甸施加不必要的政治壓力。

昂山素姬12月10日到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出庭抗辯(AP)

居於緬甸若開邦的少數民族羅興亞人,過去已屢跟緬甸軍方出現衝突,至2017年8月,衝突全面爆發,造成超過70萬羅興亞難民被迫出逃到鄰國如孟加拉等地,也有數以千計的人死亡,緬甸政府因此受到國際社會大力批評。

2019年12月,緬甸國務資政、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姬前往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ICJ),就緬甸政府涉嫌種族清洗羅興亞人的訴訟作出抗辯,她在答辯時稱,針對該國的指控不完整且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