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訊開始 代表律師稱案件不符合「雙重犯罪」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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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就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在1月20日正式開審,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案件的核心並非金融欺詐,而是美方對伊朗的制裁,罪名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孟晚舟引渡聆訊庭內的作畫,最左方的黑髮女性是孟晚舟。(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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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在2018年12月被捕,美國指控她與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涉嫌銀行欺詐,要求將孟引渡到美國。案件其中一個關鍵在於是否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原則。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案件的核心並非金融欺詐,而是美方對伊朗的制裁,若美國沒有制裁伊朗案件不會發生。同時因加拿大未有制裁伊朗實施,有關罪名在加拿大並不成立,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引渡聆訊自20日起將連續4天舉行,引渡聆訊只會裁定案件是否符合引渡的條件,並不會裁定孟晚舟是否有罪。同時即使法庭裁決認為符合引渡條件,最終引渡或否仍需由司法部長定奪。

另一宗有關加拿大警方在拘捕孟晚舟期間有否濫權的案件,預定在6月開庭,一般相信孟晚舟案件將持續一段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