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公布宣判程序 6月15日再次開庭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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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4月27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再度開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公布宣判程序,但未定出宣判日期。案件6月15日再次開庭。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聆訊以視像形式進行。雙方律師、孟晚舟和其傳譯員均有出席。現階段的引渡聆訊主要是判斷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法官公布宣判程序。宣判前三日將會發出通知,而當日雙方律師將於早上9時收到判決的電子副本。傳媒早上10時可在溫哥華法院取得判決資料,但要暫時保密。同時,檢察部門可以通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美國司法部判決結果。法院早上11時開庭,不過如果雙方同意,將以視像形式進行。

加拿大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拘捕由香港乘客機飛往墨西哥、並在溫哥華機場過境的孟晚舟。美國指孟晚舟和華為涉嫌違反對伊朗的制裁,要求引渡至美國受審。中國及華為則已多次要求加拿大放人。事件也掀起中國和加拿大的外交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