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在澳洲租屋被驅趕報復房東與室友 「盡情破壞」判6年2個月
撰文:陳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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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灣背包客在澳洲被房東驅逐出合租房屋後,展開一連串報復行為,包括前往房東住宅縱火,並在犯案時用普通話大喊「去死」,被當地媒體與受害者稱為「地獄室友」。
33歲的洪彩微(音譯,Tsai-Wei HUNG)周三(2月4日)於墨爾本的法庭上承認包括縱火、敲詐勒索和危害他人在內4項控罪,被判處最高六年兩個月監禁。法官指,她的行為是「可怕且蓄意策劃的報復」。法官宣判時,洪彩微情緒激動,法庭一度休庭讓她平復。
判決指,洪彩微的「三個月瘋狂行為」始於2024年3月11日被驅逐出克萊德北(Clyde North)住所當天,她向車庫門丟雞蛋,隨後駕車衝向房東及前室友,並撞毀車庫捲門及三部車。此後她多次返回現場破壞,更於三個月後、6月10日回到舊住所放火焚燒前門及兩部汽車,並試圖勒索房東3萬美元(約23萬港元)以停止攻擊行為。
6月12日淩晨,洪彩微前往房東位於伯威克(Berwick)的住處,於住有包括2名兒童與1名老婦在內7人的住宅前門潑汽油並用火柴點火。火勢最終在混凝土上自行熄滅,未造成傷亡。
洪某目前已服刑一年七個月,需再服刑四年方符合假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