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通過《反網絡詐騙法》 拘禁脅迫從事詐騙最高可判死刑
緬甸軍方支持的議會在首都內比都(Naypyitaw)舉行的上下兩院聯席會議上,通過《反網絡詐騙法案》。這是敏昂萊(Min Aung Hlaing)領導的新政府上台後通過的首部法律。
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 Times)7月28日報道,下議院議員阿耶欽(Aye Chan)表示法案最終版本納入死刑條款。
5月公布的草案規定,為強迫他人從事網絡詐騙而實施「暴力、酷刑、非法拘捕羈押或殘忍對待」者,可判10年至終身監禁乃至死刑;若詐騙行為致人死亡,「應判處死刑」。經營網絡詐騙中心或涉加密貨幣詐騙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緬甸近年因內戰動盪,網絡詐騙工廠猖獗,成為東南亞龐大詐騙經濟的一環,以感情詐騙及加密貨幣投資騙局為餌橫跨全球行騙。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7月報告指出,華裔犯罪集團是該地區網絡詐騙經濟的「主要組織力量」,在緬甸、柬埔寨、老撾邊境及經濟特區經營工業規模的詐騙園區;緬甸衝突區內的非國家武裝團體亦深陷其中。
在中國、美國等國壓力下,敏昂萊政府承諾打擊非法產業。中國過去兩年詐騙損失逾50億美元(約392億港元),2026年已處決至少15名涉緬甸詐騙園區的詐騙罪犯。緬甸上議院議員Naw Yuzana Wah坦言,由於眾多武裝團體和組織捲入,執法面臨諸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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