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建議新投資移民條件 須創造5個職位、投資近400萬港元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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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年成為不少港人移民的熱點之一,而台灣行政院今日亦宣布將計劃實施的新投資移民條件,申請人需符合投資營利事業新台幣1500萬元(約400萬港元),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即可取得台灣永久居留權。

台灣行政院宣布將計劃實施的新投資移民條件。(中央社)

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日上午在「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表示,這次提出的「新經濟移民法規草案」是想解決產業發展有人才跟人力需求問題,以及台灣因少子化衍生的人口危機問題。

據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指,期望措施能吸引當地發展所需人才及人力,強化產業升級,改善人口結構並促進發展,爭取在2030年總生育率達到1.4人、人口不低於2000萬人。

陳美伶又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和海外國人及其後代取得永久居留條件,港澳居民亦可準用本法,預計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