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網紅「貴婦奈奈」吸金2.5億潛逃 全家入境加拿大提難民申請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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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及丈夫黃博健等5人,早前因涉嫌非法吸金新台幣10億元(折合2.55億港元)而被當局通緝。他們上周六(5日)從美國抵達加拿大,入境時一度被邊檢攔下,但他們當即提出難民申請,最後成功入境。
據悉,台灣移民署早前已將貴婦奈奈被通緝一事告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但礙於台加雙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無法採取更積極行動,台灣官方為此深感無奈。

貴婦奈奈及丈夫黃博健。(網上圖片)

貴婦奈奈和丈夫黃博健設立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去年11月底突傳倒閉,兩人捲款潛逃出境後就下落不明,而黃博健之父、診所院長黃立雄亦離台失聯。由於他們涉嫌非法吸金,台北地檢署依涉嫌欺詐罪對3人發布通緝令。

台灣駐加代表處的官員表示,貴婦奈奈一家人在加拿大有很多往來關係。丈夫黃博健年少時曾在加拿大求學、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現在雖已逾期,但並未失效;黃博健之父黃立雄也曾有永久居民身份,但已於2017年正式放棄。黃博健的姐姐住在溫哥華,是加拿大公民。

台加無司法互助​ 追緝逃犯受阻

目前暫未知貴婦奈奈夫婦是以何種理由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但分析指加拿大對於難民申請案很少不受理,而一經受理就耗時至少一兩年。貴婦奈奈一家此行應是有備而來,顯然有高人指點,應會以「不斷提出難民申請上訴」的作法,長期滯留加國。

據悉,台灣長期以來一直設法與加拿大建立司法互助合作關係,要求與加國洽簽司法互助協議,但加方反應冷淡。台加雙方缺乏司法互助合作,加上加拿大廣納難民的寬鬆政策,已形成罪犯潛逃漏洞。

利用加拿大難民政策長期留滯加國的案例,以中國大陸商人、前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最為知名。賴昌星是中國大陸走私通緝犯,在加拿大溫哥華逗留10年內數次申請難民,惟經加拿大司法審核均未通過。賴昌星於2011年遭遣返北京,被判無期徒刑。有傳言說他已於去年9月死於獄中,但大陸官方則予否認。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