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拖行領養犬至皮開肉綻 台老翁引眾怒遭重罰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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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一名83歲林姓老翁昨天到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認養了一隻虎斑犬,要帶回家作伴當寵物。

沒想到,老翁不是用載的,竟用童子繩綁住狗脖子,一路騎電單車,拖著狗走,狗兒因遭拖行,四肢及身上擦磨路面受傷,皮開肉綻,甚至深及見骨,鮮血猛流。

老翁行為,被路人發現,引發眾怒,攔下老翁理論並救狗,老翁辯稱,要把狗帶回家,電單車慢慢騎,也都有回頭看狗,不是故意要造成狗兒受傷。但路人發現,狗不願跟著走,結果被拖行至少200、300公尺,太過份了。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獲報,將傷狗帶回所內,解除認養,所方指出,老翁違反《動物保護法》,不可以汽機牽引動物,何況還要造成受傷,開罰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罰款(約港幣3800至19000元)。藝人楊懷民等人在宜蘭縣冬山鄉成立的「台灣莉丰慧民V關懷動物協會-飛翔蜜境」獲知協助救狗,帶回療傷。

對於認養狗後如何帶回家?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今天表示,未來會加強檢視與要求,以保護被認養的狗。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