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陸委會:已建立窗口處理投案 殺人犯必須有戒護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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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洗黑錢案刑滿,昨日(23日)上午已出獄,並表示願意赴台灣自首。但他要以什麼形式到台灣,卻引起台港兩地的爭論。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日(24日)表示,已經透過港府通知疑犯陳同佳,要投案就跟窗口聯絡,現在窗口建立好了,「歡迎他來投案」。但他同時指出,需要考慮飛行安全問題,殺人犯必須有戒護,所以要有司法互助來處理。

陳明通(中)表示,已建立窗口處理陳同佳投案,強調殺人犯必須有戒護才能上飛機。(中央社)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等人今日到台灣立法院接受質詢。被質疑之前拒收陳同佳是否錯誤判斷時,陳明通表示,完全沒有錯判,都是依法行政,按照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台港澳間的刑事司法互助請求也可準用,「如果沒有司法互助,如何共同打擊犯罪,有司法互助才能彰顯主權,去香港押人回來也是司法互助的一環。」

陳明通表示,沒有拒絕陳同佳來台,是要建立司法互助管道,已透過「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告訴港方,陳同佳若要來台投案的窗口在哪,要投案就跟窗口聯絡。現在窗口已建立好,歡迎陳同佳來投案,「不是隨便讓他趴趴走」。

司法互助包括飛行安全處理

陳明通續指,處理陳同佳投案的同時也要考慮飛行安全,「你旁邊坐一個殺人犯,這樣安全嗎?如果這樣,那家航空公司就沒人敢坐了,司法互助就包括飛安怎麼處理,殺人犯必須有戒護,如果沒有戒護就上飛機,這個政府就失職。」

他進一步解釋道,每個旅客的生命都非常重要,若對於殺人犯都沒戒護,就坐在封閉的機艙裡,「讓殺人犯趴趴走,這家航空公司一定倒閉、政府一定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