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傳設立「香港惡棍」名單 陸委會:各訴求均會考慮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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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專事務國際代表團前發言人張崑陽12日與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會面,張崑陽指台方將研究建立「香港惡棍」名單,禁止侵害香港人權益的人士入境,包括香港警察,引起外界關注。
對此,邱垂正16日回應稱,各香港社團訴求,都會考慮進一步研究與評估。

張崑陽引述陸委會稱,台灣政府將研究建立「香港惡棍」名單,禁止侵害香港人權益的人士入境,包括香港警察。(資料圖片/AP)

據悉,張崑陽15日也在Facebook發文,指台灣當局一直有「中國人權惡棍名單」,對從大陸赴台人士有特別嚴謹的審查,惟缺乏香港「人權惡棍」的資料庫,故今次除確認陸委會將探討建立相關的資料庫外,同時亦向陸委會遞交一份由學界和連登「攬炒」團隊撰寫的120頁制裁報告,亦是陸委會首份收到有關香港的制裁報告。

邱垂正在16日的記者會上則表示,對於入出境管理,本有既定規範,除持續精進相關機制外,台灣政府對於各香港社團訴求,都會考慮進一步研究與評估,並參酌國際社會做法審慎處理。

另外,有民間團體批評台灣政府對港人尋求政治庇護毫無作為,將於19日發起遊行,要求政府修改「港澳條例」第1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5條,「明確給予香港抗爭者政治庇護權與生活保障,並編列相關執行預算與制定明確申請流程與管道」。

邱垂正表示,對於香港人來台尋求協助,已有港澳關係條例等法律基礎,政府會依循人道原則與相關法規給予個案協助,也會努力精進機制,相關團體可能不了解,陸委會願意說明。

去年10月23日,身穿藍色外套的陳同佳離開壁屋懲教所,他在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陪同下會見傳媒,陳稱會就事件到台灣自首。(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針對在陳同佳案中,被害人潘曉穎家屬向台灣申請被害補償金一事,邱垂正說,由於被害人是在台灣境內遇害,被害人家屬可以在2年內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申請犯罪被害補償。他指出,相關案件發生在2018年2月,因此今年2月左右就會到達法定期限。但台灣政府相關單位至今仍未接獲被害人家屬申請。

至於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邱垂正重申,本案最大關鍵就是港府的責任感,以及疑犯真實的投案意願。台灣投案窗口早已建立,港府也將窗口轉知給陳同佳,如果陳確定要來檯面對司法,可以直接聯絡,相關安排事宜都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無需假借他人。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