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蔡英文:若對台灣造成傷害 會考慮反制措施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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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今日生效。在台灣,總統蔡英文表示,如果港版國安法對台灣造成傷害,或有不合理的現象時,會考慮反制措施。

台灣總統蔡英文表示,如果港版國安法對台灣造成傷害,或有不合理的現象時,會考慮反制措施。(中央社)

蔡英文說,每一個重要或主要的政黨都應該有能力來判斷港版國安法有哪些是不能夠接受的,政府也一樣隨時緊盯著港版國安法的施行,在必要的時候對發出警訊或指引,不要因為港版國安法實施而受到傷害。

蔡英文續指,港版國安法是一個民主機制的政府用來限制人民自由及對民主訴求,「全世界主要民主國家都譴責。」

對於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批評「國安五法」跟港版國安法是不遑多讓,蔡英文說,很難理解馬英九的說話,「我們制定法律,強化法律來防止中國勢力滲透到我們的社會,或入侵到我們社會來破壞我們的民主,這就是國安五法的主要目的。」

第四十三條細則列明可要求台政治組織交資料

港府昨日公佈《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的實施細則,內容包括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借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