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眾入籍中國大陸仍收到入伍當兵通知 陸委會:義務不能免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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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灣有民眾透過地方民代陳情,指親屬已放棄台灣身份並入籍中國大陸,日前卻仍收到兵單通知入伍。周五(13日),陸委會對此回應指,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是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國大陸設戶籍以逃避兵役。
陸委會就事件回應指出,這是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規定,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國大陸設戶籍以逃避兵役。依條例規定,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陸方護照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在台灣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但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另外,對於他們回台服役是否會有安全疑慮,陸委會則表示,具類此身分的役男,國防部會有適當的管理及處置方式,防杜相關國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