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56票、不同意50票 賴清德彈劾案被否決 藍白陣營闖關失敗
賴清德明天(5月20日)將就職滿兩周年,台灣立法院會今天(19日)舉行彈劾賴清德案記名投票表決。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都投下同意票的情況下,最後同意票為56票、不同意票為50票,未達76張同意票通過門檻,但仍創下台灣憲政史上首次彈劾總統一職的紀錄。
綜合台媒《聯合報》、中央社等報道,去年台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藍白立委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
台立法院今天舉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有7位立委未領票,除了立法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外,還有赴日內瓦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朝野立委廖偉翔、陳昭姿、郭昱晴,以及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無黨籍立委陳超明。
根據台灣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台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提議、3分之2以上決議,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換言之,彈劾賴清德必須要有76張同意票才能通過,而只要有38位立委投下反對票,彈劾案就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