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開超市捱批古蹟黑歷史 170年舊赤柱警署招租 須交保育建議書
早於1859年落成、擁有接近170年歷史的法定古蹟舊赤柱警署,政府產業署(產業署)今日(11月5日)公佈推出該物業招租,租用期4年。該法定古蹟物業未來可作零售、餐廳、展覽或會議廳、或康樂文化等多元用途,截標日期為12月3日。
值得留意,承租人若想成功承租上述舊赤柱警署,必須提交「保育建議書」作為中標前提,而相關建議書必須先獲古物古蹟辦事處(AMO)接納,政府才會考慮其租金出價。招標文件同時也列出多項承租人必需遵守的條款。
早於1859年落成 全港現存最古老警署
資料顯示,舊赤柱警署位於赤柱村道88號,樓高兩層,建於1859年,是香港現存最古老的警署,保留了極其珍貴的早期殖民地槍房磚砌圓拱天花與壁爐。早期作為港島最南端的前哨站,在日佔期間曾被用作分區總部,更曾被加建殮房。
曾由兩家超市承租捱批格格不入 活化古蹟「黑歷史」
在90年代政府部門撤出之後,舊警署則轉作商業營運,該警署在90年代曾出租予餐廳經營;其後於2002年由牛奶公司投得開設惠康超市,當時月租以總收入6%或最少13萬元計算;至2018年則轉由百佳超市承租,當時月租為23.4萬元。
不過由於用作超市被外界批評格格不入,因此被形容為活化古蹟的「黑歷史」。更有有學者認為,政府產業署只如「業主」或是「中介人」,不會從保育的角度考慮;建議私人機構承租作不同用途時也可多加利用古蹟作推廣宣傳,以增加市民對建築物的認同感。
↓↓舊赤柱警署內部環境↓↓
承租人需先提交保育建議書 並由古蹟辦接納
據政府產業署資料,該物業佔地約4,790平方呎,總樓面面積總7,104平方呎。據招標文件資料,承租人將受《古物及古蹟條例》及租約嚴格限制,其中必須提交「保育建議書」作為中標前提,而相關建議書必須先獲古物古蹟辦事處(AMO)接納,政府才會考慮其租金出價;不合規格者標書不獲考慮。
所有工程事前須獲法定許可與批准
此外,承租人所有工程事前須獲法定許可(Permit)與批准,在古蹟範圍內進行任何挖掘、建築、裝修、改動、拆卸、甚至修剪/砍伐樹木,必須預先取得古物事務監督(發展局局長)經古蹟辦(AMO)發出的許可證,並獲產業署同意。同時不得隨意改動任何主體結構、承重牆、或在外牆/天花加設固定物。
租期固定不得續租、嚴禁分租或轉讓
租約方面,招標文件列明租期固定且不得續租,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租戶必須交還空置管有權,同時僅限自用,嚴禁分租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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