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赤柱警署先後作超市捱批 近月遷出 學者望新經營者多推廣古蹟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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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古蹟舊赤柱警署是香港現存有最悠久歷史的警察建築物,惟早年經政府產業署招租下被用作超市,被指與古蹟格格不入、形容是活化的「黑歷史」。近日有市民發現,超市已經遷出、建築物再度空置,雖然未知是否有新承租,但街坊也很期待舊警署能有新的用途。有學者認為,政府產業署只如「業主」或是「中介人」,不會從保育的角度考慮;建議私人機構承租作不同用途時也可多加利用古蹟作推廣宣傳,以增加市民對建築物的認同感。

舊赤柱警署如一間白色小屋,記者早前到場視察時,見到超市已經遷出。(呂諾君攝)

如一間白色小屋的舊赤柱警署建於1859年,樓高兩層,前後均設有陽台。據了解,香港開埠初年赤柱一帶不時都有海盜出沒,港府用了402英鎊16先令又兩便士興建了舊赤柱警署。它早期曾用作港島最南端的前哨站,而於1974年後至1991年,就先後用作政府部門的分區辦事處。到1993年建築重修後曾用作餐廳。由於餐廳於2000年起未有續約,產業署於2001年6月推出招租,並於2002年2月將用途擴大,加入零售用途以增加項目的吸引力。最後由牛奶公司投得作為惠康超級市場之用,到2018年7月,百佳超級市場以每月租金逾23萬元承租。

長春社曾批淪為外籍遊客笑柄

記者早前到場視察時,見到超市已經遷出,而鄰近約一百米範圍內便有另一間Fusion超市。翻查資料,將舊警署用作超市的建議備受爭議,雖然內部的壁爐、木門框、木製梯級等仍能保留,但古蹟辦曾表示擔心超市的人流及負重會對古蹟帶來傷害、古諮會亦批評沒有充分諮詢;環保團體長春社則批評產業署金錢掛帥,將旅遊熱點舊赤柱警署改為超市並不恰當,漠視物業的歷史文化價值及意義,成為外籍遊客的笑柄。

李浩然指,將古蹟交予私人機構不一定是壞事,但需要將之製造成一個地標、增加社會價值及市民對建築物的認同感。(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指,舊赤柱警署的建築設計應與前身是駐港英軍司令官邸的茶具文物館相似,都是古老的英式建築物。他表示,將已評級的歷史建築交予產業署的做法並不恰當,因政府產業署的角色只如「業主」或是「代表政府的中介人」,只負責將可賺錢的物業出租。他又以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山頂餐廳為例,指出逾20年前舊老闆懂得用「歷史建築」做賣點,但其後約滿後「價高者得」,新公司投得經營權後大幅裝修,「對建築物好傷」、前車可鑑。

李又指,相比餐廳,超市本應有更多開放位置可展示歷史,但集團不懂把握、沒有作宣傳推廣致造成現時狀況。他認為將古蹟交予私人機構不一定是壞事,但需要將之製造成一個地標、增加社會價值及市民對建築物的認同感,如中環街市就是個好例子。

香港01正就事件向政府產業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