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禁錮七年被迫無償工作 警方調查後竟指禁錮者無罪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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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河南男子田俊傑聲稱,七年前遭到河北省一村黨支部書記夫婦禁錮,七年來被迫無償工作,直到去年9月才被解救。
不過警方調查後,竟然指疑犯並沒有犯罪事實,不追究對方刑責,田俊杰的家屬認為難以接受。

田俊傑獲救後接受記者訪問,可見他身材瘦削。(上游新聞)

2018年9月21日,在河北省泊頭市西辛店鄉軍王莊村,警方在當地村支書王英軍名下的土地,找到了失蹤了11年的田俊傑。當時他住在一間小破房子內,生活條件極差,身上穿的也是破破爛爛的,而且又瘦又小,身上還有餿味。

田俊傑於17歲時離開老家河南,到其他城市打工。輾轉在河北省遇到了王英軍的老婆,被她帶到拔絲廠工作,在拔絲廠倒閉後,田俊傑又被安排在王英軍家裏工作,包括下田和飼養家禽,期間一直沒有獲得工資。

田俊傑被禁錮期間的居住環境惡劣。(上游新聞)

三次逃跑被捉回

田俊傑多次表達想回家,但就被恐嚇「沒有身份證、沒錢,警察抓着你就更回不了家了。」田俊傑又試過至少三次逃跑,但都被王英軍捉回來,然後就是一頓打罵。

王英軍否認指控,強調當時是收留了田俊傑,對其從無打罵,也從無剋扣過一分錢。王英軍還表示,田俊傑從來沒有說過要回家,也沒有逃跑過。

警方調查決定不起訴王英軍。(上游新聞)

警方未解釋不立案理由

田俊傑獲解救後,家屬就事件報警,但警方在三個月後竟然回覆他們,指對於王英軍涉嫌非法拘禁、強迫勞動一案,經審查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決定不予立案。田俊傑的家屬收到警方書面通知,表示難以接受。

上游新聞記者致電河北省泊頭市公安局,想要了解事件調查進展及不予立案的原因。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自己不清楚,讓記者問去當地宣傳部,並提供了一個電話號碼。記者隨後撥通了該號碼,對方也稱不清楚,隨即以「辦公室有人來了」掛斷電話。

(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