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3歲女凌晨遊蕩遭警搜出50個安全套 揭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案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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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一名未成年少女前年8月凌晨在街頭閒逛,引起了警員注意,並在女子的手袋中搜出逾50個安全套。
少女承認賣淫,而控制少女接客的幕後主腦事後逃離,直至去年才被拘捕,最終被判監11年。

湖北有兩名年僅13及15歲的女子被誘騙賣淫。(資料圖片)

2017年8月5日凌晨2時,湖北石首城區筆架山路中段一家連鎖酒店,有一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濃妝女子走出來,站在路邊四處張望,引起附近巡邏的警員注意並上前盤問,女子眼神變得慌亂,並在其隨身手提包中發現50多個安全套。經調查後,該女子自稱姓汪,2004年6月出生,只有13歲,她承認剛在酒店賣淫,正等候一個叫傑哥的人開車接她回去。並透露另有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王某正在酒店接案,警員其後返回酒店將王某及嫖客拘捕。

據汪某和王某交代,她們平時由傑哥管理,若有嫖客時就會由一名姓曾的女子帶她們到酒店賣淫。經調查,傑哥姓徐,有搶劫的案底,他在事發後聞風而逃, 直至去年5月29日,才被埋伏在陽光假日酒店門外的便衣警員拘捕。

首腦事隔近一年被捕

徐某交代,前些年他看到一些女孩涉世不深,於是以介紹外出打工為由,將當地女孩騙到外地賣淫。在外地名聲臭了之後,徐某就竄到貴州等地偏遠地區,以賣服裝為由,誘騙並逼迫當地十幾歲的女孩到石首賣淫。為控制這些女孩,徐某幫她們租房、介紹男友,挑唆她們相互監督。徐某還不忘叮囑,如果嫖客問年紀,都要說自己已經成年。

內地記者昨日(18日)得悉,案件由石首市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徐某涉及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6萬元人民幣;曾某涉及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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