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考公務員筆試成績第一仍害怕「不穩」 竟用毒品陷害競爭對手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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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何某2018年參加公務員考試,但在拿到筆試第一名的同時,何某卻為了讓工作機會更穩當地落在自己手裡,竟用毒品陷害競爭對手,並讓其受到行政處罰從而無法通過政審。
本案日前在北京順義法院開庭審理。

2018年3月13日,女子何某為使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競爭對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處罰,遂找到肖某合謀,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單位,以應聘為名接觸被害人。當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辦公室內,趁機將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並確保其喝下。

次日,肖某便撥打110舉報被害人吸毒,被害人後被抓獲,警察從被害人辦公室電腦鍵盤下起獲甲基苯丙胺(冰毒)0.05克。然而,此後隨著警方調查,何某、肖某也被查獲,毒品也被收繳。

順義檢察院認為,何某、肖某欺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欺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何某、肖某認罪認罰。何某稱,她本意只是找到被害人一些問題以便揭發,對於肖某對被害人使用的毒品的行為,她曾進行過阻止。不過,肖某則稱,使用毒品是他和何某倆人商量的,「她總共給了我兩萬元,都是微信。」

在法庭上,何某稱,自己的婚姻工作一直很不順利,因前任丈夫是個公務員,但是婆家認為她的教師職業比不上公務員,自己一直被瞧不起。雖然之後離婚,但她卻一直堅信丈夫愛自己,於是就想考公務員。此外,何某自稱已經自殺過三次,認為自己「有病」,所以申請刑事責任能力鑒定。

公訴機關認為,何某、肖某欺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欺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何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並處罰金。建議判處肖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並處罰金。

此案未當庭宣判。

(北京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