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人妻丟失身份證後「被結婚」 民政局:無法撤銷紀錄建議起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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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的代女士曾經丟失身份證,她近期因買樓等事宜,查詢時發現自己竟「結過兩次婚」,一次是她與丈夫黃某2011年在重慶市銅梁縣(現銅梁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另一次卻是與素不相識的男子王某某於2013年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代女士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於2011年和2013年被登記結婚。(《澎湃新聞》)

代女士表示:「2013年我身份證丟失過,但很快進行了補辦,沒想到還會被冒用。因為重複登記結婚,我的審核材料沒辦法過,暫時無法完成購房程序,可能還需要支付違約金。」

代女士的婚姻紀錄顯示,她與素不相識的男子王某某於2013年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當時的登記材料包括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聲明書。臨漳縣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是2018年年底才實現的,2013年時還無法查詢到省外的婚姻登記信息,所以當時民政局是無法查詢到遭冒名結婚的代女士已經結婚。

臨漳縣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民政局無法撤銷該條記錄,「民政局沒有權限對個人婚姻登記記錄進行撤銷。按規定,民政局只有在當事人受脅迫結婚並有公安局的證明的情況下,才能撤銷相關記錄。」該工作人員建議代女士走法律訴訟渠道,代女士可以通過起訴冒用者或民政局登記程序瑕疵來進行記錄的撤銷,「我們拿到法院的撤銷文書後,才能從網絡上將婚姻登記記錄撤除」。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