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出「電子結婚證」 民政部:僅作個人紀念不具法律效力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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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8月)初,浙江、江蘇、江西、福建、重慶五省市宣布,新人登記領取紙本結婚證明後,可在支付寶透過人臉辨識技術,從當地「一網通辦」的小程式中領取「電子結婚證」。
一時之間,結婚證「無紙化」的消息在內地引起討論,甚至有網絡文章寫道,電子結婚證可以用於購房貸款辦理、房產過戶、繼承遺產、財產公證、子女入學,「結婚不用去民政局」。
對此,中國民政部解釋道,「電子結婚證」僅能作個人紀念,並不具法律效力。

「電子結婚證」近來備受吹捧,但民政部表示,其僅作個人紀念,不具法律效力。(視覺中國)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婚姻管理處處長郝海波表示,「電子結婚證」只是以電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記信息記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婚姻登記電子證照」,並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以往的實體結婚證。

他強調,個別媒體宣傳所謂的「結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寶領取電子結婚證」顯然是誤讀。無論是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當事人都需要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攜帶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郝海波指出,根據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電子證照」作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專業性、憑證類電子文件,日益成為市場主體和公民活動辦事的主要電子憑證,但這些「電子證照」暫不提供給個人,僅供政府機關內部有條件使用。而所謂的「電子結婚證」是,在結婚領證後或者離婚領證後,在支付寶等App上通過本人授權查詢到本人婚姻登記的電子記錄。「這顯然不屬於國家機關簽發的電子證照,目前不能作為婚姻證照使用,所以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效力。」

正推動實現婚姻電子證照

郝海波續指,目前的「電子結婚證」只是一種無法律意義的個人紀念,但目前民政部正在推動婚姻電子證照的實現,「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結婚證》和《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離婚證》標準已經由國務院電子政務辦正式發布,下一步將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動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在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