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要嫁「拆二代」 杭州29歲男用三把刀殺人後焚屍 或判死刑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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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名男子因買樓問題與前女友分手後,以三把刀殺害對方並焚屍,在犯案過程中又砍傷自己,聲稱是要與對方「相約自殺」。
6月30日(周二),南京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公開庭審,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為由對涉案男子提起公訴,建議判處死刑。

杭州一名男子以三把刀殺害前女友並焚屍(點圖放大):

內媒報道指,涉案男子為29歲的劉超(化名),在就讀研究生課程期間開始與女同學張佳(化名)談戀愛,一起共5年。劉超畢業後在杭州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做經理,而張佳則在南京一家醫藥公司工作。

但是因為買樓的問題,張佳的家人不同意兩人結婚。劉超說:「我以為在南京買房,付個首付(首期)100萬(人民幣,下同)左右就可以,但她家人希望我全款買房。」劉超的家人也表示,張佳要求在南京買樓,劉超壓力很大,這些年他賺的錢都花在了女朋友身上。為了買樓,劉超還動過搶劫的念頭。2019年,劉超在網上買了尖刀和假髮,聲稱要去銀行搶劫300萬,張佳的家人就可以同意他們結婚了。

2019年底,張佳提出分手,其後結識了新男朋友。新男朋友是個「拆二代」(指由於拆遷補償而暴富的家庭二代),家裡有好幾套房,張佳和他準備將要結婚。今年1月,劉超攜帶尖刀從杭州來南京找張佳,並與對方發生爭執,用刀割了張佳的手腕,將張佳放在床上。

6月30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公開庭審,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為由對涉案男子提起公訴,建議判處死刑。(《現代快報》)

疑犯:對自己捨不得用力 所以沒有死

劉超在庭上供述稱,當時他又用刀割了自己的手腕和頸部,並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與張佳「相約自殺」。劉超又聲稱是張佳要求他用刀刺張佳, 其後他見張佳已經沒有呼吸,就引火在被子上。經鑑定,張佳符合遭銳器多次刺戳後動脈破裂大出血後死亡,死後遭焚屍。現場的作案工具並不止劉超帶來的尖刀,還有一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

劉超面對質詢時表示,他砍自己的次數比砍張佳更多,然而他「對自己捨不得用力」,所以沒有死。檢方表示,劉超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建議判處死刑。劉超所謂「相約自殺」的說法,檢方認為沒有找到張佳想自殺的證據。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