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稱姓「茍」影響工作與生活 望改姓為「敬」遭官方拒絕
四川遂寧大英縣市民茍女士近日在問政四川平台投訴,因其姓氏「茍」存在諧音歧義,影響工作與生活,希望改姓為「敬」,但申請未獲批准。周五(22日),據大英縣公安局消息,由於茍女士無法提供直系長輩血親姓「敬」的證據,改姓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
8月18日,茍女士在問政四川平台反映,她申請改姓「敬」,不僅因「茍」姓諧音歧義,還因其祖上本姓「敬」,後因歷史原因改為「茍」。她表示,其太祖父已改姓「敬」,自己僅希望恢復祖姓,並認為這符合「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
8月20日,大英縣12345政府服務熱線回覆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姓氏應隨父姓或母姓,或在特定情形下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氏、法定扶養人姓氏,或基於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更改。經查,茍女士的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無「敬」姓,僅以諧音歧義為由申請改姓,不屬於「正當理由」,故無法辦理。
茍女士對此回覆不滿,稱其太祖父及姑婆(爺爺的姐妹)已姓「敬」。大英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因其太祖父已去世,且茍女士爺爺一家多年前曾遷戶口,公安機關查遍檔案,無法證實其與太祖父及姑婆的親屬關係。警方已告知茍女士,若能通過公證、證明或親緣鑒定等方式證明其直系長輩血親有「敬」姓,即可作為改姓依據。
內媒查閱資料發現,2008年,河南滎陽及登封市部分茍姓村民曾通過出示族譜,證明祖上姓「敬」,成功集體改姓「敬」。茍女士的案例與之類似,但目前缺乏關鍵證據。
北京策略(南京)律師事務所朱雪律師表示,公安機關的處理符合法律規定。當前中國姓氏制度以隨父姓或母姓為原則,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氏需提供證據。茍女士若無法證明「敬」姓屬於直系長輩血親,改姓申請難以獲批。對於「茍」姓諧音歧義是否構成「正當理由」,朱雪認為,「茍」姓歷史悠久,國內不少人使用,僅以此為由改姓,難以被認定為「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