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犯疑懷孕逃避收監 4年連生3胎引爭議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因虛開發票罪、職務侵占罪,江蘇鎮江女子孫某被判囚3年半,但同案人家屬發現,孫某連續在即將收監時「卡點」懷孕,自立案至今4年內3次懷孕生子,至今未被收監,懷疑她是透過懷孕惡意逃避收監。目前,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正依法辦理該案。

《上游新聞》報道,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出生於1987年的孫某曾是當地一間公司的財務經理。2021年9月3日,孫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主動投案,同年10月1日被取保候審;2023年2月24日,孫某因犯虛開發票罪、犯職務侵占罪,被潤州區人民法院判囚3年半,罰款40萬元。

2024年5月28日,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決定維持原判。同案人朱某也因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被判囚8年。然而,朱某被收監後,其家屬發現孫某被立案後一直因懷孕未被收監。

潤州區人民法院。(上游新聞)

朱某家屬龔女士稱,2021年時,孫某以「懷孕」理由取保候審,2022年第一次開庭庭審時,孫某顯懷非常明顯。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不計入刑期。所以孫某在不考慮減刑的情況下,服刑時間應該是2023年2月4日到2026年8月3日。「但實際上孫某一直未被收監,我們每次向法院詢問情況,均被告知孫某又懷孕了」。

據報道,孫某在被立案前已育有一子。2021年9月案發時,孫某因懷孕被取保候審,2021年12月6日孫某生產,哺乳期到2022年12月5日結束。因當時案件仍在審理期間,司法機關並未對孫某變更強制措施;2023年1月,司法機關發現孫某再次懷孕,2023年2月24日一審宣判,2023年10月5日孫某再次生產,哺乳期至2024年10月4日;距離其哺乳期結束還剩一周左右時的2024年9月27日,孫某第三次以查出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此時二審判決已生效。

孫某數罪並罰被判刑。(上游新聞)

潤州區人民法院向醫院核實,確認孫某懷孕並准許監外執行。2025年5月27日,孫某生下被立案後的第三個孩子,出生證明上父親空白,隨母姓。

龔女士指出,孫某於2021年5月離婚,處於離異狀態下,卻連續在即將收監時「卡點」懷孕,立案至今4年生產3次。若本次哺乳期結束後,孫某再次懷孕,就可以抵扣全部刑期,因此有理由懷疑她是通過懷孕惡意逃避收監。對此,主審法官表示,懷孕方式、孩子生父信息屬於對方隱私,目前法律規定只要處於懷孕或哺乳期就不能收監,孫某的情況法院已依法審查。

相關法律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婦女可暫予監外執行。(上游新聞)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孕婦,因懷孕或哺乳嬰兒可暫予監外執行,執行期間計入刑期。‌‌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接到龔女士反映的情況後,法院高度重視,並調取了孫某監外執行的相關信息,暫未發現有違規未收監的情況。但對於孫某持續懷孕的情況也會密切關注,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