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於咸豐年間的茶位費 近年常惹爭議 廣州要立法整治?
茶位費又稱「茶水費」,起源於廣東地區的早茶文化。近年來,不少開出省外的廣東本地餐飲企業,將這一習慣帶到全國各地。這一在廣東人心中約定俗成的事情,卻令不少其他省份的人質疑,「為什麽有這樣的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國慶前夕,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布《廣州早茶傳承保護規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及經營者應以顯著、清晰方式對所有收費項目進行明碼標價,包括茶位費。
廣東作為旅遊第一大省,前段時間,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公布了今年國慶、中秋「雙節」假期的文旅數據,2025年10月1日-8日全省接待遊客6517.6萬人次,較2024年國慶七天假期增長11.5%。
不過,對於第一次來到廣東的遊客來講,很可能面臨「文化衝突」,即是茶位費。繼「8個月嬰兒沒喝茶被收茶位費」登上微博熱搜之後,茶位費話題引發討論。有遊客直接發問,「你們覺得收茶位費這個事真的合理嗎?」
上述遊客稱,在廣州一間知名粵菜館用餐,點單時詢問侍應可否不飲茶,得到肯定回答後給上了滾水,惟埋單時餐廳依然收取每位5元的大廳茶位費。其當即表示質疑,「我都沒喝茶,為什麽收我茶位費?」侍應則稱,「我們廣東這邊就是要收的。」直到其表示要撥打12345投訴之後,才退掉了這筆費用,「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規定?」。
那麼,被遊客吐槽已久的茶位費究竟有怎樣的歷史淵源?據內媒《新周刊》引述美食作家林衛輝介紹,茶位費起源於廣東的早茶文化。「清朝咸豐、同治年間,佛山、廣州等地出現了名為『一厘館』、『二厘館』的茶水舖,供人歇腳。每個人進來,都要收一厘、二厘錢,這就是最初的茶位費,或者說是茶水費,相當於基本消費。有些家境拮據的人光喝茶,不點吃的,於是店家規定,至少要點『一盅兩件』,這叫最低消費,是在一厘、二厘的茶位費之外,按照正常標準收費的。」
林衛輝進一步說,當時的所謂「一盅」,指的是佛山石灣產的大耳粗嘴綠釉鵪鶉壺,配一個瓦茶盅,壺裏多是放些雜茶、粗茶,茶味澀而沒有香氣;而「兩件」指的是兩種自選點心。「才一厘錢,當然不可能有什麽肉,大件鬆糕、芋頭糕、芽菜粉、大包等物廉價美的茶點才是主角,做好後擺上台,由客人自己選取兩樣」
到了光緒年間,開始出現更高級、舒適的茶室、茶居,之後進一步升級為茶樓。茶樓一般三層高,被稱為「高樓館」,在當時以平房為主的廣州顯得頗具新鮮感,而去茶樓品茗也因此被稱為「上高樓」。環境變得高級了,茶位費也隨之提高。除了茶位費,還有被稱為「檳水」的服務費,也是每個人都必須交的。此外,客人可以根據喜好給堂倌付小費,可給可不給。
林衛輝指出,在當時,茶是值錢的,這就是從一厘館、二厘館到後來的茶居、茶樓都收取茶位費的原因。民國初年以降,茶樓更從消費場所轉變為公共聚集場所,是各行各業「斟盤」(意為「談生意」)、互通信息的地方,早茶可以從早上吃到中午,「你佔了別人的場地,是要付錢的」。林衛輝看來,茶位費與早茶文化相伴相生,是合理的。
民國時期國立中山大學經濟調查處的《廣州工人家庭之研究》稱,「勞工階級絕少無嗜好的,尤以煙酒及『飲茶』三項為重要,幾視為日常生活必需之項。飲食風尚,廣州最盛,無論上午、下午、夜間,俱有『飲茶』的習慣,勞工階級恒有一日飲茶三次的,故『飲茶』一項費用,實佔勞工日常生活的一種重要支出。」
不過近年來,一些出省的廣東餐飲企業,則把這一習慣帶到全國各地。2016年8月,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關於本地餐飲業茶位收費情況的民意調查報告。報告顯示,有99%的受訪消費者被收取過茶位費;65%的餐飲店基本茶位費標準為1-5元/人,18%的餐飲店收費標準為6-10元/人;77%的受訪消費者認為收取茶位費「不合理」,23%的受訪消費者則認為「可以理解、接受」。為此,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建議:統一取消基本茶位費,規範餐飲收費行為。
事實上,關於取消茶位費,早在2009年的深圳就出現了。但各方的反應有所不同,有餐飲業經營者認為,做茶市旺丁不旺財,茶位費作為營收保底的部分,還是得收;有消費者認為,「茶位費雖有意見但只能逆來順受」,也有人認為,茶位費屬於市場的雙向選擇,餐飲業經營者根據市場情況自行確定,消費者則選擇接受與否。
也有一種觀點是,茶位費應該回歸其「茶水費」的本質,顧客想飲就上茶、收費;不想飲就不上茶、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