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車碾壓拖拽妻子8.5米致死 一審判「過失殺人」五年惹議
湖北武漢男子駕車碾壓拖拽妻子乾婷8.5米致死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犯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引發內地網民抨擊。事發時,兩人的女兒出生剛剛百天。如今,4歲大的女兒每天給媽媽手機充電,「想打電話告訴媽媽,我想你了。」
12月9日,受害人乾婷父親接受採訪時表示,「當天我女婿出門的時候跟我叫,讓我把女兒看好,不看好今天要出大事。事發後,我看他沒有死去妻子的痛苦,沒什麼感覺,我跑下去(找女兒)的時候,他好像還有冷笑的動作。」
乾婷父親哽咽回應當時看到女兒在車底,「我恨不得把車子拿起來,要把女兒搞出來,我只知道哭,喊她名字她也不作聲,後來我給老伴打電話說我們的小孩沒了。」
2021年3月,29歲的乾婷在地下車庫遭丈夫張某碾軋並拖拽8.5米後死亡,後張某被警方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同年10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向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張某因疏忽大意造成妻子死亡,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指控2021年3月6日7時許,張某在家因瑣事與妻子乾婷發生爭吵,後乾婷離家外出。幾分鐘後,張某至地下停車場駕駛車輛時,因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將妻子乾婷碾軋拖拽約8.5米後停車,並撥打110報警、120急救中心電話,後乾婷經搶救無效死亡。
張某於案發後報警,未逃離現場,後由公安人員依法傳喚至派出所。張某3月7日被刑事拘留,3月19日被批捕。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於當年3月23日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經聘請有關人員對死者屍體鑒定,死者系因頸部、胸部、腹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與肝臟、大網膜破裂失血而死亡。同年4月,江岸區分局對涉事車輛進行安全技術狀況鑒定,經鑒定,車輛制動、轉向、照明和信號裝置均符合安全技術條件。
該案由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張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於5月19日向江岸區檢察院移送起訴。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江岸區檢察院分別於2021年6月18日、2021年8月12日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補充偵查完畢後分別於2021年7月14日、2021年9月10日移送起訴。
2023年1月6日,家屬代理律師委託北京雲智科鑒咨詢服務中心,對乾婷死亡案件相關的法醫學技術問題進行書證審查論證。
該機構1月18日出具的審查意見書稱,乾婷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機械性窒息的形成缺乏「車輛碾壓、擠壓」頸部的客觀條件和屍體表現;不能排除乾婷左大腿外側先被撞擊,再被他人扼頸窒息又被車輛擠壓拖拽致肝臟等器官損傷;案件有進一步偵查的必要。
內媒報道指,乾婷家屬指出,乾婷和張某除了在案發當日發生過爭吵外,實際上那段時間二人正準備離婚。事發前一晚,張某和乾婷就因離婚、請保姆、債務等問題吵架。此外,乾婷和張某生前夫妻關係不和,以及8米多的拖行距離等因素,乾婷的家屬一直不認可張某「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希望法院能還他們一個真相。
王律師認為,庭審時認為對於被告人犯罪行為屬於「過失」還是「故意」並未查明,但此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庭審中,被告人張某認罪,無異議。
乾婷的代理王律師處指出,開庭時有針對是否重新進行屍體鑒定成爭議焦點,王律師表示,重新進行屍體鑒定將影響案件的定性,被告人張某的行為是「過失」還是「故意」。
律師要求再次屍檢被拒 家屬懷疑是先被扼頸致死
律師更提到,屍檢鑒定人以及專家輔助人方面存在同師門的利害關係,或存在袒護情況。他們認為當前的「屍檢報告」屬於非法證據,應該進行排除。對此,他們請求法院申請湖北以外權威機構重新進行屍體鑒定,當庭被法院駁回,公訴機關及被告人亦提出反對意見。
乾婷的母親得知請求被駁回後,情緒一度失控。王律師認為,重新做屍檢鑒定是對乾婷如何機械性窒息死亡、成傷機制的一個確認,這將影響案件的定性,被告人是「過失」還「故意」行為。
事件在內地引發熱議,許多網民批評刑責過輕,更認為僅判「過失殺人罪」有問題,網民抨擊「這是謀殺,為什麼按照車禍過失罪來判刑」、「現在知道女生爲什麼會恐婚恐育了吧」、「才判五年...寫小黃文都要判10年」。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一個內地判決曾引發爭議。一名河北女子因長期遭家暴想駕車逃跑時,將用身體趴車阻攔的丈夫撞死,該案一審判決該女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許多網民將兩個案件類比,認為法院明顯偏袒男性,兩起判決都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