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遊客三亞出遊時落水 1人僅7秒沉海溺斃 曾不聽勸阻未穿救生衣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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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遊客去年7月在海南三亞市出遊時遇溺,其中1人僅7秒沉海溺斃。周一(5日),當地應急管理局公布《三亞市天涯區三亞港3號航道標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由於遊客冒險行動疊加有關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遊艇工作人員現場管控不到位,最終導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經過
去年7月12日10時40分許,遊客張某馨和王某乘遊艇出遊。10時40分57秒,王某從尾甲板起身站起,右手抓住張某馨左手,身子朝後從尾甲板處用腳探着緩慢下海。
10時41分6秒,王某失去身體重心快速下海瞬間雙手拉着張某馨一同跌落入海中。
10時41分10秒,遊艇工作人員吳某彪聽到動靜後走到尾甲板處向落水的兩人喊「大哥,會游泳嗎」,但未見回應。10時41分12秒,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落水的兩人就在遊艇尾甲板,王某頭露出海面,王某身後約1.5米遠的張某馨頭已沉入海面雙手向上舉起掙扎着,但很快便全身沉入海面。
7月15日12時40分,張某馨遺體在天涯區東島附近海域被打撈上岸。
事發時未穿救生衣
事故調查組經綜合分析,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張某馨乘坐遊艇出海遊玩觀光時,在遊艇工作人員吳某彪勸阻「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的情況下,依然未穿戴救生衣協助同伴王某下海,被下海失去重心的王某拉扯,從遊艇尾甲板跌入海中,最終溺水死亡。
遊客張某馨、王某冒險行動,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人。遊艇工作人員梁某、吳某彪現場組織與安全管控不到位,是事故間接責任人。公司主要負責人張某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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