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老賴」撞人致死拖欠賠償十年 欲轉移40萬財產給女被判無效

撰文:盧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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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唐山的黃某芬駕車撞人致死後,她拒不履行賠償8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判罰,更是將40餘萬元轉移至女兒名下,企圖拖延支付賠償金。2025年末,法院終審判決該轉移行為無效,相關款項須予返還。

老人被撞後兩年後離世,肇事者言行出格被央視評「教科書式老賴」

據《封面新聞》報道,2015年,61歲的趙香斌被剛拿駕照不滿三個月的黃某芬駕車撞至重傷,歷經兩年痛苦治療最終離世,法院判決肇事者黃某芬需賠償85萬餘元。

被逆行車輛撞致重傷的趙香斌。(封面新聞)

事發後,黃某芬未按判決履行義務,並且對案件的執行提出異議。面對受害者兒子趙勇追討賠償金,其更是口出狂言稱「法院判幾年也中,我這錢也不用還了」、「我就是人品有問題」。這些「老賴宣言」經央視曝光,使她被稱為「教科書式老賴」。

據趙勇披露,事故發生後,黃某芬表面上聲稱無力賠償,背地裏卻在短時間內支付定金、辦理貸款,以女兒劉某名義購置房產、車輛和奢侈品。她兩年間僅支付了2.6萬元治療費,卻與女兒之間有着頻繁且數額巨大的轉帳記錄。

法院判決肇事者黃某芬需賠償85萬餘元。(微博@認真的趙先森)

與此同時,黃某芬及其女兒針對趙勇及其代理律師,提起了包括名譽侵權、誹謗在內的多起訴訟。十年間,趙勇收到的判決書和裁定書累計超過30份,其中大多數訴訟由黃某芬方發起,並在敗訴後不斷提起上訴、再審。

受害人兒子趙勇通過採訪影片發現黃某芬家中有價值2萬元的名牌包。(微博@認真的趙先森)

肇事者「贈與」女兒的40餘萬被判撤銷

2025年底,唐山中院的終審判決決定,撤銷黃某芬事故後轉給女兒的40餘萬元「贈與」,要求其女限期返還。這筆錢被認定損害了債權人趙勇的權益,將用於執行賠償。

黃某芬曾在公開採訪中表示,自己比普通家庭還窮一點,無力賠償。(微博@認真的趙先森)

值得注意的是,判決金額比一審減少了4萬餘元,且黃某芬方在訴訟中提出抗議。對此,趙勇已有心理準備,他表示「接受,只希望趕快進入執行階段」,並預計對方可能繼續申請再審,他表示,黃某芬目前仍欠69萬元賠償金,其退休金到帳即被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