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旬漢幫鄰居殺過年豬 慘遭豬踢至四級傷殘 邀約者判賠52萬
撰文:唐雪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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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川一老伯邀請鄰居幫忙殺過年豬,在殺豬過程中,鄰居被豬掙扎踢倒致四級傷殘,法院判邀約者賠付52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紅星新聞》報道,2024年1月29日下午,四川合江縣77歲的方某邀請66歲的鄰居,幫忙殺年豬,惟鄰居在過程中被掙扎的豬踢倒,住院治療逾一個月才出院。出院診斷顯示,鄰居頸椎脫位,四肢癱瘓,頸部脊髓損傷,頸椎骨折,脊柱骨折等。事故發生後,方某已墊付84352.9元。
2025年2月13日,某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鄰居的頸椎骨折脫位伴頸脊髓損傷致截癱,評定為四級傷殘。同年5月30日,某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意見書稱,鄰居屬於部分護理依賴,護理期評定5年。
公開資料顯示,截癱指因脊髓損傷導致雙下肢及軀幹下部運動功能喪失的癱瘓類型,脊柱壓縮性骨折、脊髓損傷、橫斷性脊髓炎、脊髓腫瘤、椎骨結核和脊髓空洞症等,是造成截癱的常見原因。
法院認為,按照當地習俗,農村「殺過年豬」請鄰居前去幫忙每年都有,一般提供勞務的一方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法律規定,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他人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經四川省合江人民法院審理,酌情確定由被告方某承擔70%的責任,原告自己承擔30%的責任。判決77歲的方某需承擔52萬餘元,扣除已墊付的8萬多元,還應賠償66歲的鄰居4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