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女遺產全給弟弟 女兒起訴要求返還857萬被駁 僅得1部電話?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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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報道,遼寧一名女子范某去世前,曾立下遺囑全部遺產留給弟弟。范某女兒將舅舅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母親857萬元(人民幣,下同)款項等財產,被法院駁回,僅判決將一部手機返還給女兒。不過,范女遺囑中也載明,已將100萬元現款和3處商鋪(估值約160萬元)贈與女兒劉女。

示意圖。(AI生成)

女子立遺囑遺產全部歸弟弟

2023年6月,遼寧范女在律師見證、全程錄音錄像的情況下訂立遺囑並簽名。遺囑載明:「弟弟夫婦對我多年照顧,近期我患重病更是對我不離不棄,關於我的遺產,全部歸屬我弟弟范某甲繼承。」

范女還和前夫育有一女劉女,劉女肢體殘疾,身患多種疾病。上述遺囑也寫明,范女已將100萬元現款和3處商鋪(估值約160萬元)贈與女兒劉女,且若女兒生活費用出現缺欠,由弟弟范男予以資助。

女兒將舅舅告上法庭

母親去世後,劉女將舅舅和表弟起訴至法院,訴請二人返還857萬餘元款項及利息,返還金銀首飾、房產手續和5處房屋鑰匙、證件遺物等,並索賠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審法院認為,女兒舅舅和表弟取得范女生前銀行賬戶中的款項均不構成不當得利,且劉女並無證據證明其所主張的現金、美元及金銀首飾是否存在以及實際由舅舅佔有,故法院不予支持。

示意圖。(AI生成)

案涉房屋歸屬已在繼承糾紛中處理,本案不再處理。但手機可作為逝者親人寄託哀思的重要對象,劉某作為范某女兒,與范某手機的歸屬所產生的精神利益聯繫更為緊密,故舅舅應向劉某返還。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判令范某甲向劉某返還范某生前遺留的手機一部,駁回劉某其他全部訴訟請求。劉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駁回劉某的上訴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