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3歲女童遭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 女方已被執行死刑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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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內蒙古3歲女童小佳(化名)遭生父田某龍及其女友文某桃虐待至死。檢方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對二人提起訴訟。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防範和懲治家庭內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顯示涉案被告人文某桃因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核准,已被依法執行死刑,同案被告人田某龍被判處無期徒刑。

3歲女童小佳(化名)遭生父田某龍及其女友文某桃虐待至死。(微博@李婷婷-田洛溪媽媽)

3歲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死 生父僅判無期 生母:兩個都該判死刑

案情顯示,文某桃與已婚的田某龍同居。2023年2月至12月,田某龍攜女兒小佳與女友共同生活。其間,兩人經常採用捆綁、吊起、罰站、凍餓等方式虐待小佳,還頻繁使用拳腳、拖鞋、飯鏟、木條等暴力毆打小佳。

2023年12月21日6時許,小佳生父田某龍上班後,其女友文某桃發現小佳尿床,便用充電線抽打小佳並要求她去洗手間小便,後文某桃發現小佳全身抽搐倒在洗手間,簡單施救後,與聞訊趕回的田某龍將小佳送至醫院,然而小佳經搶救無效死亡。

小佳生前照片。(潮新聞)

經鑑定,小佳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致心包積血、急性心臟壓塞死亡。

審理法院認為,文某桃夥同田某龍虐待共同生活的幼兒,情節惡劣,還故意傷害幼兒,其行為分別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並罰。

文某桃長期、持續、反覆實施故意傷害,且於案發當日實施的毆打行為是導致被害人小佳右心房破裂而死亡的直接原因,嚴重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嚴懲處。

小佳生母李婷婷。(影片截圖)

2024年12月6日,該案一審公開宣判,兩人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罪成,田某龍被判處無期徒刑,文某桃被判處死刑。田某龍不服,提出上訴。2025年8月,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田某龍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核准,罪犯文某桃已被執行死刑。田某龍作為被害人的父親,縱容並夥同文某桃共同實施虐待、毆打,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2026年3月17日,被害女童生母李婷婷稱,已將女兒骨灰接回河北老家,安葬在離家很近的地方,不再讓她遠離自己,當她想念女兒時就能馬上去看望,「會帶著女兒的期盼好好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