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老爺強姦智力障礙兒媳判囚4年 兒子稱父親清白「他喝醉了」
陝西老爺(內地稱公公)強姦兒媳案一審判決老爺有罪,獲刑4年後提起上訴。內媒《奔流新聞》報道指二審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被害人張娜(化名)的丈夫王某堅稱自己的父親是清白的稱「當時她喝醉了,什麼也不知道」,引發內地網民批評稱「父子都不是好東西」、「只能說他(王某)是個好兒子但不是個好丈夫」。
據了解,王某某生於1958年,與被害人張娜(化名)是公媳關係。2019年,張娜與王某某之子王某按農村習俗舉辦婚禮,因未達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隨後入住王某某(1958年)家中共同生活。
2023年8月4日早上,張娜在樓頂晾曬衣服後,被王某某叫至其三樓臥室。據受害人陳述,當時王某某在臥室內赤膊,要求與其發生性關係。張娜明確表示「不想過去」,但在王某某的拉扯和威脅下,被強行拽至床邊發生關係。
張娜人隨及返回娘家,隨父親張某某到西鄉縣公安局報案。漢中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從張娜當日所穿內褲上檢出張娜與王某某的DNA混合基因型,案發當天王某某在家中被抓獲。王某某在供述中亦提及此前另有過類似情況。
被害人的智力狀況開啟法律攻防戰
經廣元經緯醫學司法鑒定所、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等多家鑒定,張娜被認定患有精神發育遲滯(輕度至中度不等)。其中,部分鑒定意見認為其「性自我防衛能力削弱」或「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2025年5月28日,西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法院認為,張娜雖智力異於常人,但案發時明確不情願、無主動配合;王某某作為同住長輩,明知其智力缺陷仍發生關係,屬違背婦女意志。
王某某上訴及辯護意見主要提出三條理由,張娜是自願;報警是張父教唆,且有錄音顯示張父干涉過婚姻;多份司法鑒定相互衝突,一審偏信。
漢中中院指出認定,張娜對過程描述清晰、否認自願、稱「害怕被打」,結合陳述與證言,違背意志成立;父親勸女報警屬合法行使權利,非教唆誣告;三份鑒定在「精神發育遲滯+防衛能力低於常人」核心結論上無實質矛盾。法院終裁認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四年原判。
王某某及其家屬仍堅持認為案發時張娜是自願,對「違背婦女意志」的認定提出質疑。目前,王某某一方已申請再審,請求撤銷原判,改判被告人無罪。
王某某的兒子王某稱,自己和張娜已經生下兩個女孩。事發後,張娜回到娘家再也沒回來。他始終認為父親沒有強姦張娜。王某說,「前幾天我接到法院打來的電話,說已經受理了再審請求,我現在只能等待最終的審判結果。」
網民點睇:
19年未達到法定年齡結婚 22年被強健 還說是自願,誰自願跟58歲的老頭髮生關係?人家才多大?
辯護律師也不是好東西,賺這種黑心錢。
智力障礙婚姻登記不是不予受理嗎?工作人員是不是也違法了。
我懷疑這個兒子娶媳婦都不是正當手段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