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中30刀亡 兇手改判死緩出獄放炮慶祝 受害者家屬被瞞10年

撰文:許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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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宣威市樂豐鄉1999年發生的一宗「山村小賣部搶劫殺人案」,近日出現新進展。當年年僅19歲的少女徐文素,在自家小賣部遭主犯代賢峰狂刺三十多刀慘死。主犯一審被判死刑,惟二審卻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改判死緩,主犯已於2014年刑滿出獄,出獄當天其家人更放鞭炮慶祝。

而受害人家屬被瞞騙長達10年,直至2010年才得知兇手獲改判,隨即展開長達16年的艱辛申訴。近期,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書面告知家屬,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將案件交由雲南省檢重新辦理,案件目前正處於辦理程序中。

徐文素生前照片。(澎湃新闻)

拒賒香煙遭狂刺30刀 少女慘死血泊

據《澎湃新聞》報道,1999年10月25日,當時20歲的無業男子代賢峰,與同夥浦紹丙、肖本義預謀搶劫徐家營運的小賣部。代賢峰提出賒購香煙被19歲少女徐文素拒絕後,竟狠心揮刀朝對方頸部刺去。徐女掙脫逃跑,代賢峰隨即翻窗入店狂追追殺,持刀在其面部、頸部及背部狂砍高達三十多刀,導致徐女因失血性休克及雙肺開放性氣胸身亡。代賢峰搶走數條香煙後與同黨逃之夭夭。

案發後,代賢峰之兄向警方舉報並帶路,公安於同年11月將代賢峰抓獲,其餘兩名同黨則展開長期潛逃。2000年7月,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代賢峰手段特別殘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一審宣判後,代賢峰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法院未通知家屬悄悄改判 十年後才知兇手未伏法

但沒想到,2000年9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認定代賢峰親屬帶領抓獲屬「自首」,認為其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尚屬不是應當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遂撤銷死刑判決,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令人震驚的是,在一審及二審的訴訟程式中,司法機關全程沒有通知被害人家屬參與庭審,亦未告知家屬享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刑事判決書更從未送達家屬手中。徐女家屬誤以為兇手早已伏法。

直至2010年,徐家才偶然得知兇手代賢峰不僅沒有死,更因改判死緩即將刑滿釋放。受害人姊姊徐皎月隨即前往法院調取判決書,徐家老父親得知真相後難以接受,跑到女兒墳前痛哭。主犯代賢峰最終於2014年出獄,徐皎月指,代賢峰出獄當天其家人為他放鞭炮並邀請親朋好友慶祝,隨後她多次前去代家討要說法,但都沒見到他本人。

2012年4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申訴通知書。

16年維權告狀無門 最高檢指令重新辦理

為替慘死的女兒討回公道,徐家展開了漫長的申訴。家屬質疑代賢峰並非主動自首,亦未如實供述罪行,另外原審程式嚴重違法剝奪受害方訴權,且對極其殘忍的暴力犯罪量刑畸輕,要求撤銷二審判決改判死刑立即執行。期間,潛逃十餘年的兩名同案犯(肖本義和浦紹丙)於2011及2012年相繼落網,並於2012年7月被判處無期徒刑。

然而,2012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訴,徐家人不服遂向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申訴,惟2016年雲南省檢察院亦明確不予抗訴,僅承認程序瑕疵。2022年,徐父遺憾離世,臨終前仍未能等到公義。

今年出現轉機。徐皎月堅持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後,最高檢決定介入,將該案交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重新辦理。今年1月該刑事申訴已被正式受理,雲南省檢亦預約當面聽取家屬意見,案件正處於辦理程式中。

對於案件重新受理,代賢峰親屬面對媒體問詢時回應「不知道」,當地村幹部則表示,代賢峰刑滿釋放已十多年,他出獄後沒在村裏,只是去年(2025年)在宣威火車站見過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