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婦出海捕蠔被撞妻溺亡 事發逾月拒立案 家屬遭多部門踢皮球

撰文:鄭寧
出版:更新:

此前,廣東汕頭南澳縣發生一起海上撞船逃逸事故,一對六旬漁民夫婦在出海捕蠔時,遭一艘長達二、三十米的大型鐵船撞擊落水,妻子不幸溺亡。然而事發至今超過一個月,肇事船隻仍未被鎖定,警方及相關部門至今尚未正式立案。受害者家屬奔走於海警、海事、海綜(海洋綜合執法)等多個部門之間,卻頻頻遭遇「無法立案」或「不歸本部門管」的答覆。事件引發網絡熱議,不少網民質疑:在「人證俱全、人命關天」的情況下,為何多部門各司其職,卻換來案件懸而未決的結果?

父親頭部擦過船底記下「後江」二字 肇事船加速逃逸

綜合內媒報道,死者兒子朱先生稱,事發於今年7月2日凌晨2點左右,當晚父母駕駛小木船在海面上作業,突遇一隊快速行駛的船隊。其中一艘長約20至30米的大型鐵船直衝而來,父親雖曾緊急閃燈示警,但對方速度極快,躲避不及瞬間將小木船撞翻。

汕頭六旬夫婦出海捕蠔被撞,妻子溺亡。然而警方卻難立案。

倖存的父親回憶起當時仍心有餘悸,他表示落水後,自己的頭部在肇事船隻腹部「從頭摩擦到尾」,險些被捲入船底。當他努力鑽出水面時,清晰看見逃逸船隻的船尾印有「後江」二字。

隨後,父親被附近熱心漁民救起,但母親卻不知所蹤,肇事鐵船不僅未停船施救,反而加速駛離現場。直到6天後,母親的遺體才在相關海域被發現。

朱先生表示,父母為了趕早市,只能凌晨出發,也並非富裕家庭,「需要不斷去幹活,才能解決自己溫飽」。事故發生後,老父親因創傷與悲痛「瘦到臉頰凹陷」,每天都會獨自去海邊坐著,望向事發海域。有現場目擊者亦證實,事發時確實有4艘大鐵船經過,最後一艘撞擊小漁船後隨即加速逃逸。

六旬夫婦出海捕蠔被撞翻船,妻子不幸溺亡。
朱先生是六旬夫婦的兒子,他表示,找了母親7天,卻只找到一具屍體。

關鍵監控「過期」 部門權責劃分致立案難

然而,事故發生後警方卻遲遲無法立案,真相亦無處可尋。朱先生指出,事發地點附近的後江碼頭設有十幾個監控攝像頭。事發第二天下午(約距事發36小時),他與家人趕往調取監控畫面,卻被相關人員告知該處監控的存儲週期僅有24小時,當時畫面「已自動覆蓋消失」,錯失了關鍵的時間窗口。

除了監控缺失,辦案流程的推進更讓家屬陷入困境。朱先生透露,他事後聯繫了多個相關部門求助,但各單位回應標準不一:海綜合執法部門起初表示「不知情」,海事局則表示「不歸自己管」。

而當地海警(汕頭海警局南澳工作站)則表示,暫未立案的原因是未收到海事部門或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出具的「事故調查認定報告‌」。海警稱,其立案前提需依賴相關行政部門的調查報告,目前仍在等待移交材料。對於家屬質疑,海警工作人員更回應稱「沒有告知義務」,建議家屬通過正式采訪函程序溝通。

7月26日,南澳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回應內媒查詢時表示,他們先前接到了海警部門的協查函,並對涉嫌船隻進行了排查,但暫未發現碰撞痕跡,目前仍在尋找肇事船隻。然而,對於何時立案、由誰主導刑事調查,始終沒有給出明確說法。

六旬夫婦出海捕蠔被撞翻船,妻子溺亡。

「流程合規」卻「結果失靈」 職責劃分成了辦事壁壘?

一個月來案件毫無進展,「人證俱全為何無法立案」成為網絡討論的焦點。有熟悉內地行政體系的網民分析指出,水上事故處理本就涉及複雜的部門分工,譬如:海事部門主要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登記及行政執法;海警與公安機關則負責刑事案件調查;海綜合則承擔海洋綜合監管責任。理論上,這是一套權責清晰、應當相互銜接輔助的執法體系。

然而,正是這種「部門繁多、職責邊界明確」的結構,在顯示運作中卻困境頻出,變成典型的「過程極其合規,結果卻極不正確」的行政體制病灶。雖然在現行體制下,海事、海綜合、海警等各個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均按章辦事,但海事卻認為無行政權限因此轉交,而海綜合又依協查函排查無果停步。

每個部門看似都在以「流程合規」為辦事宗旨,但當多部門之間缺乏一個以「解決問題、偵破案件」為導向的跨部門主導協調機制時,明確的職責邊界反而成了相互推諉「踢皮球」的合法理由。

六旬夫婦的兒子朱先生稱,家中並不富裕,需要不斷工作才能解決溫飽。

人人都在合規履職,卻無人為最終結果負責。面對求助官方無果,網絡上也出現許多相關話題「女子溺亡十幾個攝像頭拍不到肇事船」「女子捕蠔被撞溺亡肇事船只逃逸」等,網民希望通過輿論幫助朱先生一家討回公道。

朱先生稱,潛水員出動一次就要四五千,找到人要四五萬,短短七天為了尋找目前已花光所有積蓄。但朱先生與家人仍未放棄,持續向社會尋求知情人與目擊者提供線索,期望能早日為溺亡的母親討回公道。海洋綜合執法部門表示正調查,但多艘嫌疑船只未發現碰撞痕跡,家人迫切希望知情者提供線索。